Wednesday, March 16, 2016

Let your light so shine before men....與神同工

Let your light so shine before men,that they may see your good works and glorify your Father in heaven.

保羅三次宣教旅程
〔第一次宣教旅程〕Acts 13-14 
1. 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是先到居比路(Cyprus 島國塞浦路斯),然後來到小亞細亞 (ASIA),旁非利亞的別加 (Perga in Pamphylia) ,以後他們就多半留在( Galatia) 加拉太了。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Antioch of Pisida)、以哥念 (Iconium) 、路司得(Lystra)、特庇(Derbe)等地。後來他寫加拉太書(Galatians),對象應該就是這些第一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教會;雖然有些現代學者有不同看法。
2. 同工:先是巴拿巴(Barnabas),事實上開始時是巴拿巴帶頭的,但似乎逐漸保羅成為帶頭說話的(Acts 14:12)。最初馬可(Mark)也與他們同行,事奉主有個年輕人跟隨左右很好,一方面作幫手,一方面也能訓練後起之秀。可惜馬可中途離開了。 後來保羅與巴拿巴為他而分開。感謝主,以後馬可回頭學他的功課,至終也被保羅所接納並稱讚(Colossians 4:102nd Timothy 4:11)
3. 保羅在路司得(Lystra) 行了一個奇神蹟後,剛開始得著眾人的擁戴,繼而變為迫害。所以你不要以為神蹟一定帶來教會增長。保羅被石頭打到眾人以為他死了,他再站起來顯然是另一個神蹟。保羅撒下美好種子,培育出一個提摩太來,後來要在保羅後半生中成為保羅的幫手與接班人。
4. 初代教會的增長,似乎都不是藉著安排能為眾人接受的方式來達成,無論是敬拜的方式、聚會時間的長短、聚會的內容等等。教會乃是在忠心傳講福音中 (Acts 6:7), 在迫害中(Acts 8:1-4), 在實施教會懲戒中(Acts 5),也在凡事敬畏主並蒙聖靈安慰中(Acts 9:31),人數一直增多。
5. 保羅每次宣教旅程結束時,通常會回母會安提阿「述職」,如同今天宣教士常作的。在加拉太建立了教會後,他們先回耶路撒冷,可能是因這期間他們遇見律法的爭論,也可能因為巴拿巴來自耶路撒冷教會。後來保羅另兩次宣教旅程結束時,都會先回耶路撒冷,彷彿是另一個母會。
6. 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道的內容,提供了一些舊約經文的補充,像掃羅作王年數,及士師時期的長短。保羅也賦予一些舊約經文在福音裡的意義,像詩篇第二篇的經文。
7. 保羅在安提阿是進會堂講道,引用聖經來傳講基督;他在路司得則是直接在外邦世界傳福音,他就引用一般性的所謂「自然啟示」,從共同點來切入福音。
8. 傳福音的次序:保羅每到一個地方,常先到猶太會堂去,因為他們已經有神的道,應該先得福音,也應該比別人容易明白福音。而一旦猶太人不接受,使徒就轉向外邦,這是神安排的次序,像保羅在 羅馬書九~十一章所說 (Romans 9~11)我們傳福音也當優先傳給那些神已預備好心的人,像已經有神兒女作過美好見證的人。
9. 會堂遍佈羅馬各處,又有時會主動邀請外地來的教師講道,這都給使徒傳福音的事工鋪路。在會堂聚會的不只有猶太人,還有敬虔的外邦人,他們喜歡猶太人的聖潔標準,以及神純正的道;這人中有的受了割禮進猶太教,也有的只是來聚會,路加稱之為敬畏神的人。
10. 保羅離開前選立了長老,將教會交託他們。後來加拉太教會偏離福音真理,或許是因為使徒們來不及多留在那邊,打下更穩固根基。也許這是為何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有些地方他留下同工照管初生的教會,像他將路加留在馬其頓;有些地方他自己待了較長時間,像他在哥林多待了一年半。
《耶路撒冷會議》Acts 15
1. 初代教會在真理上最起頭的爭議,就於外邦人是否應先進猶太教,也就是遵行摩西律法,並受割禮之後,才能信福音而得救;舊約時代神與以色列人立的約,是否應十足用在新約時代呢?
2. 保羅所領受的啟示,使他認為外邦人可以直接因信靠基督而得救,不需經過猶太人律法這一步驟,這使他成為許多猶太人(包括已信主的猶太弟兄)不能忍受的對象,因為他們一向認為猶太人是惟一能得救的民族,你要得救就必須先進猶太教、受割禮,否則就是外邦的狗!一位拉比甚至說:「上帝造外邦人,為要作地獄之火的燃料!」

3. 其實不是只有保羅如此主張,彼得也明白這個,但他們並未在外邦宣教,比較不會碰到這樣的衝突。現在保羅在外邦遇見這問題,在安提阿又遇見熱心的猶太人,專程從猶太到安提阿去教訓人,要先受割禮才能得救,保羅跟他們大大爭辯。可能安提阿不是每個人對此都像保羅一樣有把握,所以就決定送到「母會」耶路撒冷去裁決。

1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