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ing ~ an act of Grace 💕...教會慈善工作的開展
初代教會相當重視賙濟的工作,有些是個人的服事,像多加(Acts9:36) ,還有哥尼流(Acts 10:2)。有些是教會整體作的,特別是安提阿教會巴拿巴的工作有關(Acts11:29) 以後保羅也在外邦教會作這樣的事(Romans15:26~31)。
保羅也在他的書信中 (Romans 12) 幾次教導有關賙濟, 聖徒有缺乏或其他慈善事業的事。
但使徒們並不以慈善工作為傳福音的前導,他們乃是沒有用別的花招地只單單倚靠聖靈的大能,倚靠福音本身的大能。事實上彼得與約翰在聖殿美門口,並未藉賙濟窮人得著名聲,作所謂「福音預工」,使福音更容易傳揚;他們乃是說:「金銀我都沒有,但我有耶穌!」然後因聖靈的大能,使許多人歸向基督。
初代教會仍非常看重慈善工作,並因此在外邦人中有好名聲。保羅則藉收集外邦教會的捐項,賙濟猶太的窮人,來促進兩者之間的關係。
據猶太歷史記載, 饑荒發生在44-48年間。 保羅和巴拿巴大概在46/47年夏天把捐款送去耶路撒冷賬饑, 把善款送到眾長老家。 (Acts 11:28-30)。
據猶太歷史記載, 饑荒發生在44-48年間。 保羅和巴拿巴大概在46/47年夏天把捐款送去耶路撒冷賬饑, 把善款送到眾長老家。 (Acts 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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